塔吊使用安全技術交底
2021-03-24 來自: 安陽恒安建筑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1119
一、 施工要求:
1、 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做好塔吊基礎施工。
2、 嚴格按照塔吊附著技術要求隨施工進度進行預埋和附著。
3、 嚴格遵照群塔施工方案與八局做好群塔施工。
4、 塔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有效、到位。
二、 安全要求:
1、 每次塔吊頂升過后必須用標準重量的試塊重新調校各個限位點;對行程限位開關進行試驗,確保靈敏可靠。
2、 對塔吊必須進行日常保養工作,必須對各個限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清除塵土,做好潤滑。
3、 對各限位碰塊、滑輪要經常檢查,確保無變形、缺損,并固定可靠。限位調整螺絲不得銹蝕、銹死。
4、 各限位裝置必須有良好的防雨、水設施,并經常保持各觸電接觸良好。不得隨意拆除、封接安全限位保護裝置。
5、 塔吊司機應對路基軌道座日常檢查,并應有記錄。遇有問題,及時上報,及時進行維修。
6、 塔吊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
7、 信號工在工作中,要佩帶鮮明的標志、特殊顏色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等;信號工在工作中,不能兼做其它工作,如掛鉤、卸鉤、捆扎、運料等,不允許指揮人員在工作時擅自離開崗位。
8、 塔吊在作業過程中只允許信號工對司機發出指令,而且只能由一個信號工指揮。當距離太遠或有障礙物及樓層高度過高時應根據工作需要增設信號工,保證起吊點、落地點必須有信號工指揮,并采取措施以免發生誤解造成事故。
9、 司機在操作時,不允許在無指揮或非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的情況下操作和不按指揮信號操作。當發現指揮有誤或意外緊急情況時,司機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或緊急停車。之后立即與信號工或有關人員聯系。
10、 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才能進行操作,各動作操作前應鳴鈴示意,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不得與其它人員閑談或做其它動作。
1、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停止點轉動到一檔,然后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先將手盤指針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2、起吊前信號工必須先要了解被吊物體的重量,不得超載起吊,也不得斜拉、斜吊、被吊物體要綁扎牢固,起吊后平移重物時應高出其所要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3、塔吊工作時,不允許任何人員上下爬梯,重物下方也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如工作中發生故障時,應放下重物,停車檢修。
4、遇有6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塔吊必須停止工作,塔吊在停止、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放下,不得懸掛在空中。
5、塔吊工作完畢后應將起重機開行到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鎖緊夾軌鉗,并將吊鉤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并將所有控制器手盤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鎖好駕駛室門窗,離機后將總電源切斷。
6、機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等高空部位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系好合格的安全帶,并做到高掛低用。
7、司機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指揮信號,或者辨別不清,要停止操作,積極與有關人員配合,做好正確處理。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
8、塔吊的各種旋轉、行走、升降時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要求進行操作。
9、塔吊在夜間工作時,施工現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0、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做好保養和檢查工作,司機和助手應保持全機之整潔,認真進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工作。
11、司機在酒后或患有疾病時,不準操作,不準參加高空作業。
12、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規定。
13、嚴禁重物自由下落,只允許在重物距離就位地點1~2m處使用手剎或使用緩慢下降腳踏開關。不允許長期使用腳踏開關,腳踏開關只能在重物就位時,作緩慢下降之用,同時使用腳踏開關只允許小心的、間斷地、短時地按壓。
14、在構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15、塔吊在運行中嚴禁修理、調整和保養作業,除必要情況外不準帶電檢查。
16、司機必須經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不得攜笨重物品。
17、禁止由塔吊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1、雙班多班作業,必須做好交接。任務要求不清不交不接,機械保養不徹底不交不接,機件工具丟失損壞原因不清不交不接。
2、 所有人員戴好合格的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掛鉤人員工作時應注意周圍環境、起吊、落吊時應精神集中,注意躲開被吊物升降時的擺動方向,以免碰傷;嚴禁任何人乘坐吊運中的構件或吊具升降。掛鉤人員必須服從統一。
3、 吊起的重物上面不得放置浮動物體;不得兩種不同種類的物體同時吊運;吊運大模板時一吊只能起吊一塊大模板。各種陰陽角膜可以同時起吊兩塊,但不得上下成串吊運。
4、 吊運大模板時首先要將大模板撬活與墻體無粘結現象;掛鉤工站在模板上時不許起吊,當模板上升超過2m時才能轉臂,還要將大模板底邊粘連的混凝土雜物敲干凈,以免掉下傷人;不許串吊模板。
5、 吊散物時應捆扎牢靠,當離地面50cm時,再將捆綁繩檢查一遍是否有松動。必須將零碎小物件裝在容器中方可起吊。
6、 塔吊吊物時不準吊物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物上站人;吊臂回轉半徑內禁止人員停留或穿行;禁止在運行中加油、檢修等操作;吊運中遇到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
7、 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得小于3m。
8、 在作業前必須著重檢查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是否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必須符合標準
9、 塔吊嚴禁超負荷吊裝。